江苏省教育考试院:不允许委托招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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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1-10 13:07:42 来源:扬子晚报 【字体:小 大】 |
昨晚,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,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需参加入学考试,考生即可选择相关专业学习。通过所有课程的考试,即可取得文凭。自考有两种学习方式:一是完全自学,不到高校学习,考试时到地方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。二是参加高校自考全日制助学班,简称“助学班”,这些学生在校住读上课,高校组织老师对学生实行全日制面对面授课。在2005年江苏省自考委就专门发出3号文件规定自考不能委托任何单位进行招生,此类行为一经发现即认定为违规;去年8月份,为了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招生,江苏省自考委专门发出紧急通知,再次明确“任何委托招生行为均属违规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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